林芝市公安局
为进一步规范林芝市主城区道路交通通行秩序,持续改善城区人居环境与通行环境,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、畅通、有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,结合我市主城区道路交通实际,现就禁止中型及以上货车入城通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禁行车辆类型:中型载货汽车、重型载货汽车、重型挂车、中型挂车、专项作业车等各类大型货运车辆(军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抢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除外)。
二、禁行区域:林芝市城区所有主街道、主干道一律不得驶入。(具体限行范围可参照城区中大型货运车辆通行示意图)
三、限行管控时段:7:00至20:00(全域禁止中大型货运车辆在城区管控范围内通行)
四、通行时间:20:00至7:00(可正常通行)
五、城区中大型货运车辆通行示意图:

图中绿色为正常通行区域,黑色为限行区域。
六、通行要求:过境中型及以上各类货车统一绕行G318国道双拥路、绕城环线滨河大道通行;确需入城开展市政抢修、民生物资运输的重型货车,驾驶人携带身份证、驾驶证、行驶证、运输证明至林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窗口办理临时通行凭证,按指定时段、路线通行。
七、执法管理:本通告实施后,支队依托路面电子监控、定点执勤开展常态化查处,对违规入城中型及以上货车,依法处以罚款、记分处罚。
八、绕行提示:货运企业、货车驾驶人提前规划出行路线,避开城区禁行路段,自觉遵守限行规定。望广大货运从业者、驾驶人相互转告,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城区交通环境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,试运行期限至2026 年 7 月 30日。试运行期间,广泛接受社会各界意见建议,林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根据城区通行实际、车流变化及群众反馈情况,进一步优化完善限行管控措施。试运行期满后,将结合实际情况发布正式常态化管控通告,固化长效管理机制。本通告试运行期间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。
联系电话:0894--5886513
特此通告。
林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
2026年7月2日